早上無意間瞄到同學拿的爽報頭版...


真的是讓人火大!!! 燒狗耶...

死沒良心的傢伙...自以為當志工狗狗就可以活過來了喔?

早知道會受到大眾的譴責還做這麼過份的事情

在者還牽連到父母,我都為作為父母悲哀了...


狗有惹到你嗎??


而且聽說還不是第一次耶


看到的時候真的是超憤怒的啦!!!!



這時候應該效訪一下蘇美人的和摩拉比法典吧!!!

法典守則之一:以牙還牙以眼還眼


怎麼對狗,就應該這樣受罰吧...



在快車道中間的安全島點火?!






真的很過分...






既然上了頭版就這樣羞愧一輩子算了吧


歐對了


自我介紹的時候你也可以說:大家好,我就是那個有名的燒狗人士!(大笑)

多棒的介紹阿
















後記:看完那篇之後真的很心酸...很為那隻狗狗抱不平
人殺狗→罰鍰+有期徒刑
人殺人→無期徒刑(是這樣吧!)


狗難道這麼不如人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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